三十六
东向燕就是有这种本事, 每每在叶孤城对他萌生出敬佩之心时, 他就能掉链子给他看。←_←
那一桶的夜香, 满载整夜的“精华”,哗啦啦的倒下去, 得益于悬崖的高深味道是没有多少,然而呛人之处却是凝聚在倒下去之前,开盖的那一瞬间。
东向燕虽然也不好受, 但还是勉强安慰道:“人食五谷杂粮总有这一遭。”
叶孤城……叶孤城半点儿不想说话,更甚至想消除这一段记忆。
为了看那把逆水寒, 东向燕也真是有够不拘小节的。
若是叫顾惜朝得知东向燕入连云寨的本事,不知是不是会生出几分知己之感。
遥想他一路赶考上京,盘缠不够时可不也是什么腌渍的活计都干?
当街卖艺,有辱斯文这种有违孔孟之道的营生他也都是做过的。
也正是如此,他才更加渴望出人头地, 飞黄腾达, 顾惜朝的野心很大,大到叫许多人读不出他的心思,大到他若想成一件事, 心狠手辣,冷血无情, 分分钟化身为恶鬼带来一场浩劫也不算奇事。
然而这样一种人又莫名的有种奇异的魅力,让江湖中大名鼎鼎的九现神龙戚少商忍不住出言结交, 愿意将自己的位置拱手让人, 尊称他为大当家的。
和有情有义, 重情重义的戚少商比起来,顾惜朝为人不免凉薄偏激了许多,但东向燕却能公正的评出一句。
顾惜朝之魅力,可不就在这亦正亦邪的一股子偏执上头吗?
人若无脾气,那此生与蝼蚁何异?
戚少商可能正是喜欢这辣口的,不爱那清淡似水的。
对于他的评价,戚顾二人一无所知,不过旗亭酒肆初识之后,这两个一如东向燕所预言的那般,意气相投就差引以为知交。
戚少商甚至亲口邀请他前往连云寨,顾惜朝当然不会拒绝。
按照东向燕的行程,他没在此处落脚,那么就一定是想办法混进连云寨了。
顾惜朝眼底划过一丝冷光,令远处的东向燕背生寒意。
大人,你可别叫属下把人抓到!不然……
不然什么?东向燕反正是一点儿也不想知道。
连云寨里的工作除去倒夜香,剩下的就是在厨房打杂,东向燕手里头正刷洗着萝卜,听了一耳朵大寨主戚少商的事迹,厨房大娘显然相当崇拜大寨主,话里话外都是可惜自己没个女儿,不然送给寨主做妾也是好的。
东向燕不予置评的将洗好的萝卜端到灶台边,冲里头的打个招呼,就跑到水缸旁边盛了些水洗脸洗手。
这份爱干净的劲儿,早让不少人瞄准了他,若不是他只是个倒夜香的,活计忒腌渍,早有人忍不住打听他有没有长辈,换言之,有定亲的人家了吗?
俗话说一白遮三丑,东向燕皮子白,人长的俊,干活又麻利,早不知招了多少人的眼。
因为他看起来实在不像是普通人,倒和那些落魄的世家子弟差不多,然而阮明正观察了好半天,东向燕若不是用词十分讲究,单看他和那些粗人随口聊天打屁,话到兴起还抠抠脚的样子,那真是一位出身乡土的普通老百姓,顶多长了一张好脸。
但是几次观察都没得出像样结论之后,阮明正心中存疑,有意去试探试探他,可时机不巧,大寨主回来后带了个“大当家的”,这让连云寨里的赛诸葛不得不暂时将目光从东向燕身上移开,好好审视一下这位被大寨主看好的弱质文人。
在他放下对东向燕的关注的时候,他没看见,那个正在粗鲁的喝着酒的人眼里划过的一丝笑意。
叶孤城不禁叹道:“你这样肯定会遭嫌弃的。”
东向燕不以为然的晃晃酒瓶,“有人嫌弃我我又不会少两块肉。”
叶孤城顿了顿,实在没忍住将自己一直以来都有的疑惑诉说出口。
“你本凤子龙孙,出身不凡,为何……为何一点儿也不讲究?”
须知白云城主出则有鲜花铺路,随身有四位剑婢捧剑,奉茶执行一切俗务,即是知己也是宿敌的西门吹雪更有自己的规矩,比如日落之后不见客,比如杀人之前必当沐浴焚香,比如打理自己之时,必找妓院里最漂亮的女人给自己修剪指甲,清洗头发。
东向燕论地位甚至在他们之上,但是他看看喝着外面十文钱一坛的浊酒还津津有味的东向燕。
非常怀疑此皮之下是否藏了一只妖孽。
东向燕没好气道:“是了,是了,我没你们讲究行了吧?”
其实东向燕比许多武林人要爱干净许多,这得益于多年以来的习惯和在皇宫里面度过的幼年时期,像是平时他就很注意双手和面上的整洁,一直清清爽爽干干净净,至于为何叶孤城会生出疑惑,那只能说他以及他们都太讲究了!
东向燕深知有些人就爱摆排场,倒不是炫耀,而是符合身份,原本东向燕也有这个资格,甚至可以闹的更大,但他骄傲的认为,光自己一个就已经十足的有排场了,所以不需要过多的装裱分去爷身上的光彩。
如此自恋的想法,叶孤城当然是不得而知,但这不妨碍他大多时候都会因此皱眉。
哪怕江湖儿女不拘小节,东向燕有时候都做的太离谱的,起码叶孤城不认为为了摆脱怀疑需要抠脚!
东向燕不以为意的撇撇嘴,顶多事后洗手嘛,人生在世谁没抠过脚?没抠过脚的人生是不完整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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